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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句容市博物馆(市先吴文化博物馆)

藏品征集办法

 

    藏品是博物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博物馆藏品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到博物馆的业务水平和社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句容市博物馆(市先吴文化博物馆)的性质和任务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藏品征集与管理制度

1、本馆展品征集坚持真品、真实原则。  

2、藏品征集采取多种方式,分为无偿捐献、补偿捐献、购买、交换、调拨等。充分尊重捐献人的权益,所有藏品均将出处、捐献人、用途、年代等信息记载入册,发给捐献人收藏证书。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表彰或奖励。  

3、设置专用库房,认真保管好藏品。征集到的物品交由馆长和管理员登记入册、整理入库、妥善保管。管理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文物保护知识技术和措施,加强维护和安全防范,做到不遗失、不损坏、登记不错漏,账物相符,管理有序。  

4、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数据库录入工作和日常管理保护工作。  

5、根据需要与其他博物馆或个人收藏交换藏品,以及报废注销藏品,均需由本馆管理团队共同研究决定,来往清晰,管理有序。  

6、任何个人不得私自获取、占有、出售或破坏征集之馆藏品,违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入藏标准

    文物是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代遗存。在藏品征集过程中,具体到每一件东西,不一定同时具备以上三方面的价值,但至少具备其中之一。入藏文物应是反映历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在藏品征集过程中,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代表性。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

    三、入藏程序

    1、根据征集与管理制度、入藏标准确定收藏对象。

    2、会同镇江市级文物部门鉴定等级,定名。

    3、修复保护。

    4、登记编目、入帐建档。

    四、藏品征集组织及人员

    根据句容市博物馆(市先吴文化博物馆)工作实际,保管部、考古部具体负责藏品征集,成立藏品征集小组:

      长:翟忠华

副组长:刘玉斌

 员:张子祺、侯宇航

五、专门征集人员

设立专门征集人员一名,由张子祺同志担任。

    六、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句容市博物馆(市先吴文化博物馆)。

    七、本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