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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土墩墓的保护

时间:2015-06-30 10:05:55  来源: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与生活水平的提高,精神生活越来越为国人所重视。除了从各种书刊、电视及网络上获得知识或者信息外,分布于各地的各类文物、遗迹以及越来越多的博物馆、纪念馆也日益走入人们的生活,并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土墩墓是商周时期江南地区重要的文化遗存。如果说高等级的贵族大墓是商周时期中原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表征,那么土墩墓即是此时期江南地区人类生存与社会发展的见证。
一、土墩墓简述
“土墩墓”这一名称始自1974年。是年冬,镇江博物馆对句容天王镇浮山果园一号墩进行了考古发掘,在随后刊布的发掘报告中便以“土墩墓”来称呼此类不挖墓穴、平地起封并以硬陶与釉陶共存为特征的墓葬。虽说在1974年土墩墓才有一个正式的专属名字,但是它们却在此二十年前就已走入人们的视野,土墩墓于1954年首先在吴县木渎(今属吴中区木渎镇)五峰山麓发现。
土墩墓广泛分布于皖南、苏南及浙北地区,而以苏南的宁镇地区最为集中。1987年镇江博物馆与华东师大地理系合作对镇江及所辖之丹徒、丹阳和句容三县市的土墩墓分布进行了遥感探测,当时遥感测定,该区域内共存在土墩墓3134座。除了集中分布的宁镇地区,环太湖地区、皖西南地区及浙江的金华、绍兴等地亦有零散土墩墓的分布。
鉴于土墩墓对研究商周时期江南地区的社会变迁的重要意义,故而愈来愈得到专家学者们的重视,研究成果也层出不穷。自1974年至2013年,宁镇地区已进行了不下于20次的土墩墓发掘活动。在考古发掘活动的基础上,众多专家学者从土墩墓的源流、形制、营造、分期、族属及其所反映的社会背景、礼乐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极大地推动了本地区商周时期社会发展的研究。
在取得丰硕的研究成果的同时,我们也意识到:对某一文化遗存的研究程度与对其破坏的程度是呈正相关的。土墩墓发现、发掘至今已逾半个世纪,在这期间,人们不断更新着对江南社会发展变迁的认识。而今天,土墩墓的保护也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二、土墩墓的保护现状及相应对策
历经三千余年的风吹雨淋,土墩墓能够以如此庞大的数量与如此广的分布范围展现于后人面前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然而我们又不得不面临一个严峻的事实:土墩墓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消失。
根据1987年的遥感调查,宁镇地区共有土墩墓3134座,句容境内有2162座。然而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2008年),句容市辖域内土墩墓总数仅有652座。短短的20年间,1500余座土墩墓消失???,我想这样触目惊心的事实足以使我们文物工作者寝食难安。
笔者总结了一下土墩墓遭到损毁或破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自然因素
在句容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活动时,曾对古墓葬的自然损毁原因做过一个分析,分析结果认为水灾是造成古墓葬损坏的主要自然因素,比重占49.64%,笔者认同这个分析。
句容市地处长江南岸,东距大海200公里,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地形上句容属丘陵地区,域内河汊纵横,共有大小河道40余条。每逢降雨时节,大量雨水从土墩墓集中分布的丘陵山地坡麓地带奔流而下,对土墩墓造成严重的冲刷,这是造成土墩墓自然损毁的主要原因。
除水灾之外,大风也是造成土墩墓损毁的原因之一。山麓地带风力格外大,大风会将土墩表面的封土带走,削减其高度,这对大型土墩墓中上层墓葬的损坏是致命的,历时数千年,可能就被剥蚀掉了。
再者,野生穴居动物也能造成土墩墓的损毁,穴居动物对土墩墓的穿凿或使土墩墓表面出现大的坑洞,或使土墩墓的内部出现中空,被穿凿过的土墩墓在遭遇水灾或者大风或者其他自然灾害时更容易损毁而不复存在。
总而言之,自然因素对土墩墓造成的损毁是综合的,单纯的某一种自然灾害在短时间内都难以对这实心的大封土堆造成致命的破坏,但是各种因素综合起来,再加以时间,对土墩墓的破坏就很明显了。
(二)人为因素
若非在自然条件极端恶劣的地区,人为因素始终是各类历史遗存消亡的主因。
1.生产活动
首先是农业生产活动,即农业耕种。农业用地讲求的是规整、平坦,任何阻碍农业生产的障碍物都会被慢慢平整,有着高大封土的土墩墓自然难逃厄运。据记载,在文化大革命农业学大寨的土地平整运动中,好些地方出土的印纹硬陶与原始瓷器用船装。
其次是手工业生产活动。土墩墓外形规整、体型庞大,封土又松软纯净,非常适合烧窑。于是不少地方的农民就将土墩墓中间挖空来做烧砖的窑,挖出的土就用来烧砖。这样挖空的土墩墓与被平掉的土墩墓在结果上是一致的,即土墩墓遭到彻底破坏。
2.日常生活活动
除了在生产活动中对土墩墓造成损毁之外,人们日常的生活也会对土墩墓早成严重的损坏。在农村埋葬故去的亲人一般会讲究“风水”,于是高大的土墩墓就被看做是自然的地表隆起而当做了“风水宝地”。
过去农村要存储食物或者其他材料时,会挖地窖。高大的土墩也往往成为优选,于是土墩墓的封土便被打得千疮百孔。在已发掘的土墩墓中,窖洞随处可见。
高大的封土堆也往往成为乡民建屋砌墙的泥土来源。稍微讲究技巧的乡民会从一面挖土,留着其他面做墙体。待房子建好了,土墩墓也就挖空了,在挖空的土墩上架一个顶,再做一个栅栏,一座土墩墓就变成了畜、禽圈。
3.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指房屋、道路、河渠的修建,这也是造成土墩墓迅速消失的最大因素。能够进行科学的考古发掘已是无奈中的优选,但是依旧会有相当一部分的土墩墓还未及考古发掘就消失了。
此外,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建设也向土墩墓保护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4.盗掘
经济利益驱使一小撮不法分子对土墩墓进行盗掘,盗掘现场令人触目惊心:有的土墩墓从封土的顶部往下被掏空,有的则从侧面被挖空。还有一种现象值得注意,也是笔者在实地勘察中发现的:在建设过程中,施工方会为了避免考古发掘给其带来的资金与时间的损失而恶意损毁土墩墓。有的是将土墩墓推掉一部分,有的是整体推平,更有甚者不仅将封土摧毁,还要在原址挖一个巨大的坑。残存的土层清晰可辨,破碎的陶片散落一地。
针对辖域内土墩墓屡遭损毁的状况,句容市也提出了许多对策,做了许多工作:
1.积极申报国家文物保护单位,落实文物保护责任
句容市文管办针对本地实际情况,积极为土墩墓申请文物保护单位,以求得到相应的政策保障与资金投入。截至2014年5月,句容共有国家级文保单位一处:春城土墩墓群,镇江市级土墩墓文保单位二处:浮山果园土墩墓群与大路口土墩墓群,句容市级土墩墓文保单位两处:下袁土墩墓群与杨塘岗土墩墓群,除此之外,尚有句容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237处。
对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句容市文管会已树立相应标识或界桩,划定了保护范围,并与各土墩墓(群)所在地相关部门达成保护协议,聘请了文物保护专员,对土墩墓进行定期巡查。
2.加强文物执法,严厉打击盗掘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破坏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都有明确规定。20世纪90年代以来,针对日益猖獗的盗掘行为,句容市文管会会同执法部门、司法部门进行了严格的文物执法行动,有效打击了盗掘的嚣张气焰,使更多的土墩墓免于被盗掘的厄运。
3.与相关政府部门联动,密切关注基础设施建设活动
鉴于土墩墓的大规模破坏多是由于基础设施建设而引起,句容市文管会便与句容市规划局、住建局等单位建立了联动机制,派专人常驻相关单位。对于新开工或即将开工的建设工地事先予以考古调查与文物保护测评,使文物保护工作走在工程建设之前,防患于未然。
三、对今后土墩墓保护工作的思考
如今文物保护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与重视,无论是文物立法还是文物执法都有了长足的进步,这是值得欣慰的地方。但是文物保护的形势仍不容乐观,基于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不成熟的思考:
1.做好土墩墓的甄别工作,并予以精确定位
要做好土墩墓的保护工作,首先要做的是确定土墩墓在哪里。这就要求文物工作者不辞劳苦,到田野现场去实地勘察,并且走访当地群众,对大型的封土堆予以仔细甄别。在实地调查中,我们从在附近居住的长者那里得知,有的大封土堆并非土墩墓,而是集体生产年代因挖塘车水而堆筑的高台。
在经过认真仔细的甄别之后,还需要对每一座土墩墓进行精确的定位,并画出位置示意图,以便于后来人快速查找。同时,在土墩墓上做好相应的标记,注明是文物点或者文物保护单位。
2.提高文物工作者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水平
土墩墓是商周时期的历史文化遗存,是古人身没后的安息之地,也是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后人有责任对其进行保护,以将其再传于后代,不使其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损毁殆尽。文物工作者须有这样的认识与觉悟:文物工作并非整日无所事事,肩上担负的职责乃是保护、解读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晓之于大众、传之于后世,是千百年文化传承的伟大事业。
文物工作者固然是文物保护的骨干,但最根本的还是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在调查中,有群众告诉笔者:大土墩子里有金盘、银碗等能够发财的宝贝,并且有好多人挖出来过。这样的说法流传不可谓不广,危害也十分大,而其实土墩墓里埋葬的只是硬陶器、原始瓷器等经济价值不甚高的器物。因此将真实的情况告知于众,使人们放弃挖宝发财的想法非常有必要,同时将土墩墓背后的文化意义宣之于大众,激发人们对保护土墩墓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3.整合文物执法力量,继续严格执法
文物执法是落实文物保护工作的关键环节,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以句容市为例:句容市负责文物普查与管理的单位是句容市文管会,但是文管会并没有相应的执法权。执法队隶属于句容市文广体育局,与文管会同级别,所以在出现需要文物执法的情况时,文管会只能选择报警或者报告文化广电局,等待执法队前来执法,而不能迅速有效地进行执法,当执法队的文保意识淡薄时,就更降低了文物执法的效率。所以,我们考虑是否可以整合一下文物执法力量,使文物的监管与执法合二为一,提高执法者的文保意识,建设一支高效、高素质的文物执法队伍。同时,促进文物执法与舆论、公安系统的有效对接,建立高效的联动机制。
严格执法不仅要针对猖獗的盗掘,还要注意故意损毁土墩墓的行为。损毁土墩墓的微小代价使得许多不法分子敢于明目张胆地损毁土墩墓,所以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更需提高警惕。
4. 创新土墩墓保护体制,鼓励社会参与
土墩墓的保护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需要持续不断地投入足够的财力、人力与物力,目前以政府部门为主的方式的局限性越来越突出。为了更有效地保护土墩墓,必须有效整合各种资源,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到土墩墓保护的活动中。
土墩墓不能单纯的封闭保护,也要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有效结合在一起。在不对土墩墓造成破坏的情况下,可适度予以开发:保护与开发并行,以开发带动保护,保护促进开发,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更加促进土墩墓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小结
作为重要的历史文化遗存,土墩墓理应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土墩墓的保存状况堪忧,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消失。针对严峻的形势,虽然已有许多政策和措施正在实行或者准备实行,但是远远不能满足土墩墓保护的需要。这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注意创新文物保护体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广大文物工作者与社会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以更加认真细致的工作来加强土墩墓的保护。

 

先吴文化博物馆   刘玉斌